发布时间:2015-11-13阅读次数:100
建立和落实全体教职工的听课制度是检查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途径。我校为了构建完善、科学的教学质量监督体系,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充分掌握课堂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培养良好的教风和学风,努力提高2016年山东春季高考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听课人员
学校全体教职工。
二、听课组织及要求
1、听课记录本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存档,具体张歆负责。
2、各听课教职工听课前需要到教务办公室找张歆领取听课记录本并登记,供听课、评课使用。
3、根据课程表随机选择所听课程,全体教职工听课均采取随堂进行的方式。
4、记录内容包括:日期、专业班级、任课教师的上课内容、方法、与学生互动效果以及学生听课情况,详细记录。听课结束需及时交到教务办公室,由张歆统一管理,做月末汇总。
5、听课节数以听课记录为依据,严禁编造听课内容,听课结束后由任课老师和听课人双方在听课本上签字,不得作假,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6、听课人员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准带手机、不准随意出入教室,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给予客观评价。
三、听课具体安排
1、教务处作为2016年山东春季高考教学工作重心,每位成员每周随机听课至少3节。
2、学生处作为学生管理的重心,辅导员每天随机听课至少5节,副科长以上每周随机听课至少3节。
3、综合办公室作为整个学校的中心,每位成员每周随机听课至少2节。
4、招生办公室作为整个学校运营中心,也是学生的第一接触人,每位成员每周随机听课至少2节。
5、总务处作为整个学校的后勤保障,每位成员每周随机听课至少2节。
6、根据上述部门的听课安排,月末由张歆统一汇总,对没有按要求完成的教职工,根据情节严重性直接与绩效考核挂钩。
四、信息反馈
1、听课者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再课后直接与任课老师交换意见,并详细记录。
2、在听课时发现重大问题,详细记录在听课本上,听完课后直接反映到教务处,由教务处与相关部门做好妥善解决。
3、听课的客观评价意见可以作为对任课老师完成教学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
五、施行与解释
1、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山科院先行教育完善各项规范管理,为参加2016年山东春季高考的学生,提供优质的山东春季高考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