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20阅读次数:100
一、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根据上级招生文件和有关规定,负责制订、修订和完善山东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
三、负责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负责山东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材料的拟定、印制,扩大宣传面,争取生源数量,提高生源质量。
四、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文件、招生原则,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负责完成招生工作。
五、做好办学进程中的外联工作,参与联合办学文件的起草,协议的谈判,具体事宜的运作等。
六、做好招生文件、图片、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保密工作。
七、负责招生网站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并通过该网站做好山东春季高考招生宣传工作。
八、负责接待、解答招生中的咨询、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
九、协助学校做好新生入校报到工作,参与对新生的复查,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好新生入学后的有关遗留问题。
十、做好参加培训的山东春季高考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并对新生质量进行跟踪分析研究,写出调研报告和年度总结。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