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22阅读次数:100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了《山东省2017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对2017年山东春季高考细则制定了新规定。今年,山东春季高考仍将实行“知识+技能”的考试模式,“技能”部分考试的时间为3月6日至19日,“知识”考试的时间为5月13日至14日。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山东春季高考中正式取消了少数民族加分,需要考生多加注意。
规定:技能拔尖人才实行免试招生
根据相关规定,2017年山东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将实行免试招生。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表彰文件中明确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者)、且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实并公示后,免于春季高考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
在报考本科层次招生时,根据“知识”部分中的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单独划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投档,由高校录取到相同或相近的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习;在报考专科(高职)层次招生时,由招生院校相关专业免考试成绩录取。
变化:考生录取投档照顾方面变为4项
2017年山东春季高考,在考生录取时所能享受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上,和以往有所不同,由以往的5项变为了4项。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2017年山东春季高考取消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以往“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省属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省属高校投档,由省属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的规定从今年起取消。
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2017年山东春季高考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
1.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此外,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原定加(降)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毕业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2017年山东春季高考增加5分或降低5分的投档照顾,具体政策按《山东省2016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鲁招考委〔2016〕2号印发)执行。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